他雖然才十八歲,但不是傻子。
這段時間又在西餐廳工作過,他知道監控是什么玩意,甚至線路在哪里。
他剛一進門就把監控線路用刀砍斷了。
窗戶上,各個部位,他都帶著手套,他沒有反偵察力,他只是想著,能多給他幾天時間讓他把媽媽和妹妹安頓好就行了。
他會自己投案自首的。
當然了,在投案自首之前,他要把沈自山名下的那棟豪宅,想辦法弄到妹妹的名下。
反正,沈自山的財產,本來就應該有妹妹的一份子!
妹妹還在小聲的嘟囔著,像個精神失常者。
“哥,是我的錯,沈自山和馮悅一再的告訴我,不讓我告訴沈悅溪,我也是沈自山的女兒,但是我告訴沈悅溪了,沈悅溪掉下樓梯了,這是我犯的第一個罪......”
“你沒有犯罪。
”英銘說到。
沈雪不敢相信:“你說什么?”
“你本來就是沈自山的女兒,你沒有說謊,你只是說出了事實,沈自山對你有撫養義務,他每天住著大別墅,開著名車,可他一個月就給你一千塊錢撫養費,這根本不夠。
以他的收入,他每個月給你一萬,都不多。
不僅要給你錢,他更不能拒絕你叫他爸爸,不讓你公開他和你的父女關系,不是你的錯,是沈自山的錯,沈自山應該受到懲罰,他才該去坐牢。
”
初冬下,光著膀子的英銘牽著穿著哥哥衣服的沈雪。
“可是......我是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