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吳到京城全長一千公里出頭,在沒有高鐵的情況下,坐綠皮火車需要將近20個小時。
90年代末,火車上治安一般,扒手極多,曹軒根本不敢閉眼,等從火車上下來,整個人都差點虛脫。
因此曹軒也難得奢侈一把,沒有去擠大巴車,而是叫了一個摩的。
大半個小時后,摩的來到曹軒租住的地方,心疼的遞給摩的師傅10塊錢,曹軒提著行李進了院門。
“呦,這不小曹嘛,回來了。”
“哎,胡大姐,吃了嗎。”
“剛吃,我婆婆做的炸醬面,來點兒?!?br/>
“不了,外面吃完了?!?br/>
曹軒和一個三十多歲婦女寒暄了兩句,拿出鑰匙,打開了自己的小屋。
房間不大,十幾平米,只有床、衣柜和一張吃飯的圓形折疊桌,寒酸的還不如曹軒在《水滸傳》劇組的宿舍。
但就是這間小屋,每月房租高達240塊。
這個價格放在大興,都可以租一個小院子了。
之所以房東敢要價這么貴,主要是地段好。
雜院所在的胡同,緊鄰京城師范大學,距離天安門開車不到20分鐘,中戲15分鐘,北電10分鐘。
最重要的是離京影廠近,步行半小時就到,方便曹軒去蹲活,這也是為啥他心甘情愿掏每月240塊房租的原因。
如果住在遠的地方,房租錢是省了,但可能你在趕路的時候,別人就把好活挑走了。
當然,你也可以早起趕路,拿時間抵金錢,但天天上戲,早出晚歸的很傷身體,精神也消耗的厲害。
曹軒以前也這么干過,一個月熬瘦了十幾斤,所在后來有了去歌廳唱歌的門路后,選擇果斷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