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說:“如果你愿意割舍,我愿高價求之?!?br/>
老板說:“十塊大洋一本!”
這價真高!一般的書,零售價在兩三塊大洋。在二十一世紀,一本書也就十元錢,相比只有20個銅元。
這話不錯!在民國,書價比房價貴。
民國初期,中國的稿酬標準不一,北平的官辦報紙雜志和學術期刊,稿酬可達4-5銀元/千字,而上海的刊物大多是民辦的,故而一般稿酬為1-3銀元/千字,魯迅的文章一般稿酬是3銀元/千字,時而是5銀元/千字,比如《二心集》的稿酬為6銀元/千字,在上海算是比較高的稿酬了。上海出版界擬定的版稅標準一般在10-25%之間,比如郭沫若的版稅是10%、胡適的版稅是15%、魯迅的版稅是20%,而梁啟超的版稅高達40%,他甚至提出了“自印包售、六折算賬”。
周云聽說一個學者,他的月薪是60銀元,在北平的一些大學做助教,也發表一些文學作品,課酬和稿酬皆是5銀元,這樣的話,他的每月收入是100-120銀元左右。
看完了他的收入,再看看他的支出:房租僅僅5銀元、每個月的伙食費也才10銀元,房間里的柚木書桌和柚木床一共花費了不到10銀元,坐黃包車從景山西門到東安市場只需7個銅元(1銀元等于460銅元)。聽一場楊小樓的戲1.2銀元,梅蘭芳、程硯秋、荀慧聲等等名角的一場戲都是1銀元。這樣的消費水平意味著一個作者每月發表萬八千字,就可以維持生計了。
看到老板期待的目光,周云認宰了。
“行!十塊大洋!”
老板進屋內去找書了,周云則是從儲物格中移出十塊大洋,拿在手上。
十分鐘后,老板出來了,臉上都是黑的灰塵。不知這本書他在哪里找到的。
周云拿過來一看,的確是民國二十年出的版本。
交了十塊大洋,周云快步離開。他可不愿讓人指著背后說:“看,我一本兩塊大洋的舊書,賣給那個傻瓜十塊大洋!”
回到了家中,周云拿出了一張紙,將記下來的那張亂碼電報默寫了出來。之后,又拿出《新歇浦潮》作為密碼本,一個一個碼地譯出來。
花了十五分鐘,周云終于譯出了那份電報。
“黃花魚,我在游向彼岸!”
除了這些字,后面的就是對方的頻率波長。
周云明白,前面是接頭的接語,后面的是對方的電臺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