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慶之和他麾下的白袍軍,雖然白袍軍是大唐第一野王,但是同樣他們也是大唐第一逗比軍團。
而且,這是一支獨有的,有特點的隊伍,由于他們都是陳家之人所以打仗的時候,多少還帶點家族的氣息,這就導致,他們都想占一點小便宜。
比如,剩四百發子彈就說沒有了。
說早點,叫未雨綢繆,說難聽點這就是有點小家子氣了。
不過想想也正常,出去作戰那么久,下一波后勤什么時候到還不一定,誰也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去賭博。
“殺出去,咱們回大唐!”
看到那些毫不斗志的羅剎人,陳慶之知道,他的西行之旅到這里結束了,該回去了。
“殺!”
白袍軍突然一掃之前的嬉鬧,眼里全是認真,就讓跟著陳慶之身邊的葉卡琳娜都有一些詫異。
“怎么,不認識了?”
“這才我是我白袍軍該有的狀態?!?br/>
陳慶之笑了笑,朝前一指,大軍直接朝前方的敵人發射出了致命的子彈。
一群敵人直接被打倒在血泊之中。
而后,槍聲在響,人在倒。
那些不明所以的敵人,驚恐的看著眼前的白袍軍,雙腿發麻,進也不是,退也不是!
“盾牌,頂住!”
嘭嘭!
槍聲再響,盾牌也無濟于事。
要知道,這種老式栓動步槍,最強大的就是穿透力。
長長的槍管加上膛線,讓飛射出去的彈頭具有了相當大的穿透力,根本不是一塊小小的盾牌能擋住的。
“走!”
陳慶之大吼一聲,白袍軍直接從缺口中殺了出來,至于那些羅剎人,他們如果聰明就跟著,不然只能等死!
手里的步槍不停的激發著子彈,敵人不停的倒下,七千白袍輕而易舉的就在敵人的重圍之中殺了出來。
這種戰斗完全就是降維打擊,比機構敵人根本不可能想到,這個時候會有步槍這么跨時代的武器。
不過,他們知道了又何妨?
在胸口畫個十字架,然后他們的神就保佑他們了?然后就刀槍不入,水火不侵了?
完全就是扯淡。
突出重圍的陳慶之,不管不顧的帶著人馬一路向北,連風兒都追不上他們,至于當初打下來的地方,連看都沒看。
他就七千人,根本不可能守城,守城的都是那些羅剎人,他們守不守住,跟他陳慶之什么關系?
不出幾日,陳慶之快馬加鞭的就跑到了亞歐的交界處。
而他面前,則是一群鬼鬼祟祟的長毛怪。
沒錯,長毛怪!
在歐洲打了這么長時間,他發現歐洲人的毛發都特別重,所以他熱心的給他們取了一個這么適當的名字。
“喂,你們是干什么的?”
“大人,大人,我們是過往的商人,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