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如夏照常坐著霍正霆的車來上班。
雖然娛樂部的很多人都知道了她和霍正霆有關系,但是林如夏還是不想和他一起進公司。
她過不去自己心里那道坎,在沒有完成自己的事業之前,她不想和霍正霆同時出現在公眾的視野當中。
林如夏依舊等著霍正霆先下車,然后自己在下一個路口下來,走著去公司。
她像往常一樣走到公司門口時,忽然有兩個人沖過來攔住了她。
林如夏嚇了一跳,連忙退后一步想要開口叫保安。
“林老師,求求你放過我們吧!”
這兩個人在她面前跪了下來,林如夏一愣,這才看清楚原來她們是唐梔和洛塔。
唐梔和洛塔一大早就在這兒等著,等了好久終于等到了林如夏來公司。
昨天梁聞說解約的時候,她們還不把這件事放在心上,一個一線女演員,一個二線女演員,想要換一家公司是分分鐘的事兒。
更何況是公司先提的解約,她們還能拿一筆違約金。
可沒想到的是,違約金沒等到,她們先等來了律師函。
&; 法務部的人告訴她們,她們在餐廳里的行為已經屬于滋事,而簽約的時候合同里明明白白寫清楚了公司的規定,違規者被公司解約一律要付違約金。
而且,唐梔還被起訴侵害她人的名譽權,原來前幾天她讓王哥在公司里傳的林如夏和梁聞的緋聞,也被梁聞給查出來了,王哥二話不說就出賣了她。
違約金有七千多萬,唐梔和洛塔怎么付得起?而且,她們昨天晚上打遍了圈內所有娛樂公司的電話,才發現霍正霆已經把她們給封殺了!
沒有一家公司愿意和她們簽合同!她們的職業生涯就這樣完了!
但是除了演戲,她們別的什么都不會做,娛樂圈里沒有她們的位置,等付完違約金之后,她們就徹底什么都沒有了!
所以思來想去,即使十分不甘心,她們也只有這一個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