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起飛
1986年12月。
官方刊發《關于深化企業改革、增強活力的若干決定》,該文件明確指出企業經營權和所有權互相分離。
至此,承包制徹底有了法律的背書。
觀望許久的陳大光終于下定決心,承包了一家人數兩百多人的輕型紡織企業。
自從他下海以來,兩年時間,他其實賺了很多錢。
多的不說,百八十萬,他還是能拿出來的。
由于錢太多,他根本不敢全部存銀行。
至少有一半的現金被他放在了家里。
陳老師說過,要悶聲發大財,不要太張揚,如果不是陳老師,他現在多半已經買了一輛小汽車。
陳大光承包的是杭城那邊的一家企業,專門生產襯衫的國營廠。
在他承包之前,這家企業已經半死不活。
廠子固定資產只有40萬多,負債卻高達一百多萬。
很棘手。
如果不是太棘手,哪會給外人承包?
不過。
陳大光卻有信心盤活這家廠子,在他承包之前,他調查過,這家廠子的設備很新。
83年剛換的新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