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等時雨松口氣,他接著說道:“我說的可以,是不強迫你跟我走,孩子是我的,不可能跟我沒瓜葛。我能放任你的最大限度,是讓你以想要的方式生活,但你的生活中,不排除我?!?br/>
時雨皺起了眉頭:“什么意思?”
他一副談判者的姿態:“簡而言之,我會在任意時間來這里探望,不管是你孕期還是孩子出生后,你不能拒絕我的經濟資助,拒絕我靠近孩子,這是你能把孩子生下來的前提。”
時雨稍稍理解了他的意思:“要是我不答應,你就會逼我把孩子打掉……?”
江亦琛沒說話,算是默認。
時雨手揪緊了衣角,別無選擇,至少他沒有逼她回江宅。
見她不說話,江亦琛以為她有異議,冷聲說道:“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跟我回去。你自己選,給你五分鐘時間考慮。”
時雨咬著唇思量著,孩子她肯定是要留下的,這是一開始就決定好的。她原本沒打算再跟他有瓜葛,他探望的要求她有些不情愿,可比起回江宅,這無疑又是最好的打算。
江亦琛不會因為孩子愛上她,也不會跟她結婚,等到他和別人結婚的那一天,她在江家就是個笑話,還不如一開始就杜絕,至少能給自己留下一絲尊嚴。
她最怕的是他不要這個孩子,她只能避重就輕的做選擇:“你可以隨時來看孩子,但我們的關系,只能是在孩子方面。還有,以后你要是結婚了,倘若因此給我和孩子帶來了不好的影響,我有權拒絕你繼續接觸孩子?!?br/>
江亦琛將生意人的屬性展現得淋漓盡致:“可以,我會找人擬定一份合同給你,你有需要添加的方面可以隨時聯系我告知。這樣你我都放心?!?br/>
李瑤覺得有些夸張:“你倆這么互相杠著到底是個什么情況?都一起有孩子了,還非要這么生硬,還合同,不覺得很夸張嗎?江亦琛,蘇離說你有辦法處理好,這就是你處理的方式?”
江亦琛看向李瑤:“那你說,我該拿她怎么辦?”
李瑤一時語塞,時雨也是個油鹽不進的性格,實在難搞。
江亦琛沒多逗留,很快就離開了。走出門的那一刻,他唇角不自覺的微微上揚,心頭沉寂許久的陰霾,突然就一掃而空了。
第二天,時雨收到了江亦琛助理送來的合同,上面條條款款寫得很清楚。
大多是江亦琛要履行且時雨不能拒絕的責任,比如保姆的費用以后由他支付,另外在時雨沒有工作的時候,他每個月給予五萬營養費,等孩子出生之后翻倍。
還有就是重點強調他可以隨時來隨時走,她不能拒絕,否則他有權決定是否留下這個孩子,亦或者強制性帶她回江家。
而需要時雨實行的只有一條,她不能試圖帶著孩子離開他的視線,不然他會實施以上任一決定。
怎么看這個合同受益人都是時雨,她沒有猶豫,直接簽了,盡管無法跟他徹底斷絕聯系讓她有些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