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國,什么叫在商品的流通環節征收間接稅?”
黃宗羲聽到一新名詞兒,不明白是什么,于是就不恥下問了。
“間接稅就是指納稅人能將稅負轉嫁給他人負擔的稅收......主要就是指在營商販賣過程中被抽走的稅金。
新稅制設計的非常巧妙,使得逃稅難度大增!不過這套稅制必須分步實行,過程將會比較長......諸位不要著急,耐心等待就是了。”
朱和墭前世那可是誠信經營的高仿品商人,他的高仿品已經做得上軌道了,是開了公司、辦了工廠的。對于什么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的,還是比較懂行的。
所以他也為未來的新大明設計了一套相當巧妙的流通環節稅收辦法。
具體說來,就是用一種類似增值稅的收稅方式去收流通環節的關卡稅——凡是規模達到一定程度的商人,都必須要登記在冊,領取執照,并且獲得一個專用的阿拉伯數字稅號。
有了執照和稅號,這買賣才能開張!
當他們準備將一批商品販往他處時,他們就要去所在府縣的關稅司報價、接受評估,并且領取擁有相應稅號的稅票本。
這個稅票本的每一頁都可以敲上兩個完稅圖章——其中第一個完稅章肯定是在本縣關稅司繳稅時敲上的。
后面的完稅章則是每過一個稅卡敲一個。
當然了,繳稅的額度都是很低的,大宗商品就抽個評估價的百分之一,而且還有封頂的上限,交夠數后再過稅關、稅卡就不用交稅了。
而小商販不必登記在冊,也不需要領稅本,他們過稅卡的時候繳納一次最低定額稅并且領一張稅票就可以......小額販運一般不會通過兩個以上的稅卡,一張稅票通常就夠了。
而這些稅票和稅票本,在商品運輸過程中,往往要經過多次查驗,最后還要交到下家手中。
下家拿了這些稅票、稅本可以去當地的關稅司換新的稅票本或是辦理商稅——商稅就是進店銷售時或是當成原材料進行再加工時需要繳納的稅收,稅率不高,而且還可以用上家繳納的稅額抵扣。
如果上家過稅關的時候交得稅已經達到了上限,那下家就不用再交商稅了。
如果再要往遠處販賣,只要有在關稅司換來的標注了“上家已完稅”的稅票,那就不必再繳稅了。
另外,如果商品通過海運或長江進行長途運輸,中間不過稅卡的話。那么這些商品上岸時,就得拿著出發地的稅票本去當地的稅關辦稅——稅關會根據運輸距離遠近進行收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