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農歷閏四月初三,星期一。
這一天柳青和蘇綺辦了結婚證。
該辦旳手續都已經辦好,婚檢也做完了,兩個人可以去民政局領證了。
辦理結婚證的過程挺簡單的,這一天也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過來辦證的人并不多。
結婚證拿到手上,柳青和蘇綺都有一些恍惚。
——這就結婚啦?
——他們兩個人的關系這就成為受到法律保護的同時也受到法律束縛的了?
走出民政局大廳,坐到了車上,柳青還有一些恍惚,對蘇綺說道:
“我們這就算是結婚了?”
蘇綺點頭微笑:“是的,我們這就算是結婚了,得到國家的認證了?!?br/>
她心里也有一些恍惚,沒想到最后還是把自己給嫁出去了。
年少的時候,見過了父母離婚所產生的數不清的矛盾,讓她對婚姻心懷恐懼,并沒有結婚生子的打算。
那個時候她甚至想過,如果一定需要有一個人生伴侶,也不要是男人。
這樣就不會有那么多糾葛了。
生孩子那就更加不用去說,年少的時候一想到要十月懷胎去生一個孩子,然后花十幾二十年的時間去帶那個孩子,就覺得人生太恐怖了。
一個有能力的女人就不應該被家庭給束縛。
這樣的想法,一直到她和柳青共同的弟弟出事,才有一些改變——她想讓她父親不那么悲傷,能夠看到血脈的延續。
只是那個想法還沒有實現,她爸又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