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宣蹙眉:“為了500塊錢你就把我賣了?”
楊蔓菁沒有一絲不好意思:“你別這樣看我,小十一沒多少錢,這些年她的錢都拿來置辦行頭了。
你是不知道喔!
她家里好多衣服和鞋襪,我都一直沒搞懂,很多衣服她就穿過一次,然后就不穿了,這不是浪費么?”
張宣自然知道小十一為什么這么做,但不能告訴面前這玩意。
見他不做聲,楊蔓菁問:“你真不去了?”
張宣嗯一聲。
楊蔓菁問:“為什么?”
張宣說:“正月12陶歌妹妹結婚,我要去趟京城?!?br/>
楊蔓菁是認識陶歌的,也知道陶歌的背景,更清楚陶歌對自己表哥的重要性,瞬間熄了胡攪蠻纏的心思。
末了只道可惜:“哎呀呀,真是遺憾?。∥议L這么大,第一次有希望從小十一那里沾點便宜,口水都還沒流夠就沒了?!?br/>
張宣頭也未抬,揮揮手:“行了,你哪涼快呆哪里去吧,我做點事。”
見他一臉認真神色,楊蔓菁立馬乖乖地跑開了。
對他來說,看書最是容易打發時間。一口氣閱讀完最后一疊資料,發現時針不知不覺竟然走到了晚上11點過。
放下資料,張宣離開書房。
客廳燈是熄的,沒人。
下到一樓,還是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