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長了,我就不會再想你了。
可是我忘了。
有些疤痕在肉體。
有些疤痕卻在心上。
我可以剜掉肉體的疤痕,卻不能剜掉心臟的,因為那樣我就會死。
以至于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
我會愛你直至死亡。
因為刀具沒有消毒,我的傷口感染了,疤痕從綠豆大小變成現如今。
因此,我發了三天三夜的高燒。
燒得最糊涂的時候,我夢到當初被你傳染了水痘,你半夜偷偷溜進我房間里看我的那一幕。
小小的你站在床邊,圓溜溜的大眼睛里噙著淚,戰戰兢兢小聲叫我。
我恍恍惚惚睜開眼睛。
你就像落入凡間的精靈,猝不及防出現在我的視野里。
我從未想過真正對你心動的時刻。
因為時刻太多。
你永遠不知道你對于我有多大的致命吸引力。
可最早的心動應該就是那一次。
明明還是孩童,對愛情懵懂未知。
可我一眼認定你。
我是個一旦認定就不會改變心意的人。
那幾年我彷徨過,痛苦過,孤獨過,神傷過,卻從未停止過想要你的念頭。
發燒到最高度的時候,我掙扎著從床上坐起來,嘴里喊著你的名字。
當你在夜歸酒吧撲進我的懷里的那一刻,我聽見耳邊仿佛有一道聲音告訴我——
霍銘征,你喜歡的女孩送到你身邊了。
我們本該有個甜蜜的開始。
可是自詡聰明的我卻落入挑撥離間的圈套,一再冷落你,無視你。
霍淵時縱然再神通廣大,又怎么能無孔不入呢?
因為給他機會的人,從始至終都是我自己。
我才是導致我們走了這么多彎路的罪魁禍首。
是我的不自信、多疑和自負給了他無數契機,讓他有機可乘,挑撥離間。
如果我那時候能多一些自信,是不是我們之間就不會有那么多的誤會。
是不是......
我們就不會失去那個孩子了。
胭胭。
我錯的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