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孩告訴她是個姐姐給她的,然后又跟她說了一個地方,是周水賓館的一個房間。
讓她第二天上午十點去這個房間。
當時,周正文去外地辦事去了,不過即便是他在家,這件事情姚竹梅也不敢跟周正文說的。
說了周正文肯定會把周敏敏抓起來的。
雖然,理智告訴姚竹梅她不應該去見周敏敏的,但是那天她還是去了。
一個人悄悄地去見了周敏敏。
聽她哭著跟自己講述這兩年的經歷還有她吃過的苦。
姚竹梅從來也沒有想到從小被疼著長大的周敏敏會過那樣的非人類的生活。
會為了不被餓肚子跟小狗一起搶東西吃。
會因為沒有錢交房租而不得不住在橋下面,過得跟個流浪乞丐一樣。
“你看到我的臉了嗎?”她指著自己額頭上一塊很難看的疤痕說道,“如果不是因為這個的保護,我現在說不定已經被他們給吃了。”
“好在我運氣好遇到了我現在的老板,他不覺得我丑還愿意給我工作的機會。”周敏敏說到這里的時候還開朗地笑了笑,“所以我現在回來買這個啦。”
接著,周敏敏就跟講到那個所謂的保溫杯。
還能有東西將水的溫度給保留住,這讓姚竹梅感到很是震驚。
當然,價格也不便宜。
可姚竹梅看著這么可憐的周敏敏,心軟啊。
不便宜那是針對一般人的,想他們家別說是一個保溫杯,就是一人一個都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