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國良冷靜的看著眼前的弟弟妹妹,他之前身為李家老大,所以一直覺得自己肩膀上扛著幫襯家里的責任,沒想到他的孝順在這些人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當初他十七歲參軍,剛到部隊一個月只有十五塊八毛錢津貼。
他只給自己留五塊八毛錢,整的十塊錢寄回家。
畢竟他不在爸媽身邊盡孝,覺得給錢是應該的。
后來隨著他立功,不光漲了津貼,還有出任務給的獎金,從十幾塊漲到三四十再到退伍前的八十塊。
往家里郵寄的錢也從十塊八塊變成了三四十,他總是給自己留最少的錢,給家里寄更多的錢票。
他自認為給爸媽的孝心不比他們錢,甚至盡自己所能。
現在幾個弟妹卻說出這么寒涼的話,他頓時覺得自己這么多年的錢票都喂了狗。
“老二老四,我十七歲進部隊,到二十七歲退伍,一共十年,第一年我給家里寄了一百二十塊錢,第二到第五年,四年里,一共一千二百塊錢,第六第七,兩年里是八百塊錢,最后這三年,一年是四百二十塊錢,三年一千二百六十塊錢。
十年里,我一共往家里寄了三千三百八十塊錢,還不算零零散散的東西跟票。
我試問,我的孝心從來不曾少。家里住的房子,后院養的豬,你們兄妹四個人讀書的學費,沒有一樣不是用我的血,我的傷掙回來的。
你們說我沒良心,家里養我十七年,我四歲幫家里照顧你們,還得砍柴撿糞賺工分,書也只讀到小學畢業。
我用家里的錢連一個手都數得過來。
而我進了部隊,我就負擔起全家人的開銷,還得蓋房子給你們娶媳婦兒供你們讀書,我做了一個大哥能做的所有事。
我帶傷退伍回來,你們給了我什么?
住的是后院的儲物間,吃的是我每個月十塊錢工資買來的糧食。
你們居然還有臉來問我要工作!你們摸摸自己還有良心這玩意兒嗎?”
李國良一聲聲的質問,懟的全家啞了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