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阿蘭若院的裝修還沒完成。
由于城內的房子太貴,李邦彥在城外買了私宅,派人去杭州接來老妻和孫輩。
某日,他正在教導少女詩詞歌舞,仆人急匆匆跑進來:“相公,官府貼了一張告示,你快親自去看看吧!”
李邦彥皺了皺眉頭,問道:“什么告示?”
仆人急道:“俺也說不明白?!?br/>
李邦彥騎著50貫一匹的極品青騾,慢悠悠朝著城墻而去。
告示附近人很多,正在議論紛紛。
李邦彥讓仆人牽騾,他自己走到近處,掃視一遍直接愣住了。
《大明新訂雇傭法》!
翻譯成白話文內容如下——
第一;大明國內的所有人(包括無籍者),以及擁有大明戶籍但長居海外之人。受雇傭時須簽署雇傭契書,并受到大明律法保護。
第二;雇傭無籍之人,雇主當受罰款。罰款數額,為雇工應得酬勞之十倍。
第三;若無雇傭契書,可證自身受雇傭者,亦受大明律法保護。雇主亦受罰款,罰金同第二條!
第四;雇傭分為公雇與私雇。受雇于商社為公雇,受雇于私人為私雇。
第五;私雇之人,不得參與經營行為。譬如家中舞姬,不得在勾欄、歌樓等場所進行盈利演出。
第六;公雇之人,即為商社員工。
第七;雇傭契書當寫明工作范圍、雇傭期限、薪資酬勞、違約金額。違約金額不得超過未履行工期工資的三倍。
第八;未經雇工同意,強行續約、強行轉賣契書者,皆視同人口買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