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文章對于司馬光、王安石而言,那真的是信手拈來,這短短小半日,他們就各寫得兩篇文章,一篇用右手寫得,就是他們的正常水準,但另一篇則都是用左手寫得,完全依照張斐的水準和話術去寫得,十分粗糙。
為什么要用左手呢?
很簡單,就是怕被人認出這是自己的筆跡。
汴京律師事務所。
“君實啊!你說咱們這算不算鷸蚌相爭,漁翁得利?”
王安石偏頭看向一旁的司馬光,是頗有感慨道。
司馬光面無表情道:“是咱們自己送上門來的,自也怪不得人?!?br/>
王安石呵呵笑道:“我也不是抱怨,只是...只是覺得這真是可笑啊!呵呵...?!?br/>
方才他們兩個爭得面紅耳赤,都想將自己執政理念植入進去,因為他們還是擺脫不了傳統的思想,認為法律和政令并沒有明確的界限。
而張斐就只說了一句話,我提一點意見。
結果卻是億點。
四篇文章下來,基本上就是依照張斐的意見在寫。
沒有辦法。
二人都防著對方,最終第三人的意見,那就變得尤為重要。
張斐時不時來上一句,時不時又是一句,結果他們還就真成了槍手。
其實他們心里也都明白,張斐這小子是占盡便宜,但是沒有辦法。
這張斐講得是法律,而他們爭得治國理念,就不可能放下對彼此的成見,然后將槍口調轉過來對準張斐。
這時,一輛馬車緩緩駛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