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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陽西下。
明日就得開庭審理此案,但張斐與許芷倩仍坐在湖邊,一邊審查著相關證據,一邊商量著,不知疲倦。
這法律方面的工作,其實沒有什么訣竅,就是勤奮、細致,外人就只看到他們的風光的一面,好像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
殊不知張斐可比任何一個珥筆都要努力。
不然的話,在庭上,他也拿不出那么多令人驚訝的證據來。
可是這一招,至今也無人學會。
哪怕范純仁、蘇轍他們都意識到,這張斐打官司,玩得就是一個“細”字,但他們始終也做不到如張斐一般細。
倒也不是他們不夠努力,這可能與當代文章風格有關,因為如今一句話就是那么寥寥數字,講究的是一個簡短精致,追求的是意境,但法律偏偏追求的是冗長、細致,看著就讓人昏昏欲睡的那種。
可能這種思維也在干擾著他們。
“明天就要開庭了,官府那邊好像是真不打算請珥筆?!睆堨撤畔率种械奈陌?,輕柔著雙目。。
許芷倩一邊貼著標簽,一邊點點頭,“他們可能還沒有意識到這珥筆的重要性。”
張斐道:“征文他們已經到了,你說要不要.?!?br/>
“那可不行?!?br/>
許芷倩立刻反對道:“法援署就那么一點人力,主要是幫那些窮人打官司,官府又不是沒錢,他們自己不請又能怪誰?!?br/>
張斐猶豫道:“但是根據制度來說,我們皇庭是可以指派法援署的珥筆為其中一方訴訟的?!?br/>
他還是希望追求更為公正的審判,他知道官府不找,不是吝嗇錢,而是沒有意識到珥筆在當今這種審判中的重要性。
許芷倩卻非常堅持道:“但是征文他們可不是普通的珥筆,也不比那李敏差,如果讓人發現這免費的比收費的還要厲害,不都會爭取法援署的幫助,到時窮人可就找不到人打官司,我覺得這規矩得改,法援署只能幫助那些生活貧困的百姓爭訟?!?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