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打官司而言,刑事桉件的戰場,肯定是在公堂,比如說阿云的官司,以及林飛的官司。
公堂上就得判決。
但是民事訴訟,公堂只是次要戰場,私下談判才是主要戰場。
比如說李四和陳裕騰的官司,那都是私下和解的,公堂之上,只是討價還價,誰占有優勢,那么誰在私下談判時,就更為主動。
而這次官司比較特別,因為偷稅漏稅絕對是屬于刑事桉件,張斐代表的也是朝廷,只是說他不具備檢控的身份。
但是,大宋自有國情在。
百姓偷稅漏稅,那當然是屬于刑事,但對方若是地主階級,士大夫階級,那就也可以屬于民事。
這也是之前朝中爭論的點,朝廷若有證據,還需要打官司嗎?
直接就抓人??!
問題就在于,沒法抓人,王安石才被迫這么做,目的是逼著他們交稅,而不是要他們的命。
基于這一點,此桉應該歸于民事。
既然是民事,私下談判才是主戰場。
當日傍晚時分,李國忠、費明、李磊,以及地主階級的代表,黃秩,士大夫階級的代表,王助,一共五人,來到汴京律師事務所,與張斐進行談判。
而張斐還是與許止倩的夫妻檔,加背鍋俠,哦,俗稱法人代表的范理,以及端茶遞水小弟邱征文。
張斐放下茶杯來,目光在對面五人的臉上掃過,語氣堅決道:“真是抱歉!你們已經失去了談判的機會。”
李國忠笑道:“圣人云,禮之用,和為貴。做人還是得留一線,畢竟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br/>
張斐打趣道:“李行首不看《刑統》,看上《論語》了,這可真是打了我一個措手不及。但是此桉,就是圣人來了也未必有用?。》讲盼覀兌歼€在考慮,是否應該繼續起訴你們用假稅鈔一事?!?br/>
黃秩、王助嚇得一哆嗦,如果追究這個責任,那就是怎么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