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作案,比熟人作案要更難偵破。
熟人作案可以沿著通訊錄去一個個的排查,可以根據人際關系做對比,陌生人作案的意外因素就太多了。
當久了警察就會知道,揣測一個人的行為,其實是件非常吃力不討好的事。而正常人,也是非常難以預測罪犯的行為的。
就比如眼前的案子,按道理說,就應該是死者的老公做的。
他是最有理由殺人,最有理由帶走孩子的。但在受害人身亡的時間段里,死者老公剛擼串結束,拍著肚子睡大覺呢。
竟是一點責任都不用負的,就死了出軌的老婆,還不用分錢——唯一的問題就是小孩子丟了,所以,這個男人的關系網,也被狠勁的查了一番。
包括男人的父母兄弟,都是警方篩查的重點。
可惜一點線索都沒有。不過,要說就此證明,男方家里就是無辜清白的,那也不是很確定的。
當年鬼子到村子里來搜糧食,還有搜不到的。甚至那么大的傷員都可以被藏起來,由此推之,老鄉藏東西的技術是可以非常高超的。
而要是換成陌生人作案,那就更難了。
再者,陌生人作案也有解釋不通的地方。
侯樂家就問:“陌生人作案,他帶走孩子做什么?”
“不知道?!苯h連猜都懶得猜。
帶走小孩的原因可以是很多的,但他現在得到的證據,就只有血跡,能依靠的,也就只有血跡分析。
至于陌生人帶走孩子是為什么?
也許是因為他想出售。也許是純粹的變態。也許是自己正好不孕不育缺個孩子。如果將柳景輝喊過來,也許能有更準確點的分析……
侯樂家眉頭皺的像是哈皮狗的皮似的。
修改了偵查方向,不僅之前的兩天的工作白費,最大的問題,還是擔心無法偵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