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雪思緒良多,心煩氣躁。
她站在窗前,看著繁華的金城街道,街道上鋪著青石磚,不像莊狼縣的街面,一下雨就濘泥不堪,跟驢圈一樣。
街道上的人穿著整潔,打眼望去,衣衫襤褸人很少,要么是步履匆匆的莊稼人,要么是街上的乞丐,其他人都穿得光鮮亮麗。
曾幾何時,她連在金城住客棧的勇氣都沒有,只是在過路的時候,跟面館里的人討了碗水喝。
她舍不得懷中的銅板,連一碗白水面都舍不得要,啃著從家里帶來的饃饃就著水咽下去。
她至今都不敢回想,當初是怎么舍得花了攢了那么久的賣茵陳的錢,不遠千里的去,一個人去找老四的。
老四不在荊州,比老二近一些。
前世若是她早一點看清,或許就不會受那么多苦了。
她去了老四家中住了幾個月,住得也不踏實。
老四遠在哈密衛,那里有很多人在種棉花。
棉花很珍貴,而且這里的棉花比別處的更好。
到了棉花豐收的季節,很多地少的,想賺點錢的人都會去摘棉花。
若不是老四阻攔,她真想摘棉花。
可是,大街上有拉棉花的車輛,來來往往,有沒綁好的被風吹落,滾在寬闊的街道上,被風一吹團在一處,卻很少有人撿。
因為這里的人,大多不缺棉花。
何況,落在地上的棉花臟了,當地人都看不上撿。
只有宋春雪會去撿,那么柔軟的東西,若是放在李家莊子上,大家肯定爭先恐后的去撿。
哪怕是最不好的那種,挑一挑撿一撿,做個褥子也很軟和,比羊毛軟多了,而且沒有羊毛騷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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