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之所以這么判決,排除法官受賄的前提下,那就是為了所謂的息事寧人,保護所謂的弱勢群體。
在當前的社會中,無論是執法機關還是審判機關,都有一個傾向,那就是過度保護所謂的弱勢群體。
這個有一個心照不宣的好處,那就是更有利于維穩。
因為光腳都不怕穿鞋的,弱勢群體往往容易鬧。
比如說,在交通事故中,即便是行人違章,也會判車輛責任。
這樣做,美其名曰,重視社會效果,或者說是在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中取一個平衡。
短期內或許維護了公平正義,但從長遠來看,這樣枉顧基本的事實和對錯,偏袒一方,絕對是不可取的!
因為如果法律不能做到公平公正,那就沒有生命力了,大家也都不會真心相信乃至信仰,最終當然也維護不了公平正義。
“李航,這個案子很有意義!這樣!你讓大三長明天來找我,我跟他們好好說道說道?!绷航瓭甘镜馈?br/>
不止這個案子有價值,而且李航的應對也很不錯。
沒有瞞他任何事,進一步說明了他的忠誠可靠,也證明了自己選人用人的眼光。
梁江濤覺得還挺得意的。
李航一愣,旋即稱是。
這個小小的案子,需要驚動大三長嗎?
再說,這件事是民事案件,也沒有公安局長的事兒啊。
這不怪他,這是站位和格局的問題。
他更多的是從維護個體正義的角度出發,而梁江濤,是從政治高度、長遠規劃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