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你說那可是京城的房子,他就像買衣服一樣就買了,也不和我商量下……”
李鳳梅的聲音里有委屈。
夫妻分隔兩地太久,溝通不及時本來就容易出問題。
現在劉勇把房子都買了再告訴李鳳梅,對她來說不是驚喜,是驚嚇。
錢大部分是劉勇賺的,可劉勇的本錢怎么來得?那時候市政府的工程陰差陽錯全被‘遠輝’給承包,劉勇的本錢遠遠不夠,不僅是夏曉蘭支援他,李鳳梅在服裝店分到的錢也全部送去了鵬城。
服裝店每天都有收入,還請了員工,李鳳梅本人的開支卻消減到了最低。
怕劉勇在鵬城沒有錢用,李鳳梅除了店里的分紅,她和劉芬一樣每月還要從店里開200元的工資。就是這工資,她也就留幾十塊在身上,其余全給了劉勇的。要不是還有個劉子濤,李鳳梅能對自己更狠,除了吃飯的錢,她可以一毛錢不花。
兩口子嘛,一個在外面賺大錢,另一個就沒功勞了?
李鳳梅一邊要操心服裝店的生意,一邊還要管兒子,沒有她的付出,劉勇也不能放心的在外接工程,動輒幾個月不回家。經濟最緊張的那倆月,李鳳梅連6毛錢都要斤斤計較,劉勇花完了6萬塊才告訴她——是,劉勇的錢不是花在吃喝嫖賭上,而是給家里置辦房產,但都不通知李鳳梅一聲,先斬后奏,是李鳳梅最生氣的。
夏曉蘭只能順毛捋,她舅這事兒干得是不對啊,夫妻間都不商量大事了,那可不行。夏曉蘭也心虛,她當時只顧著高興,只和劉勇提了在京城買四合院的事,以為劉勇會和李鳳梅說,夏曉蘭這邊就省了一道功夫。
哪知劉勇也不說?
夏曉蘭第一時間告訴劉勇,是因為劉勇和她關系更親密,也因為劉勇比李鳳梅更有決斷性……李鳳梅這一生氣,讓夏曉蘭瞬間反省了自己。
她對舅媽的尊重不夠。
潛意識認為李鳳梅沒能力去判斷在京城置業的好處。
“您瞧,這事兒還是我的錯……”
“你沒錯!你全是為了我家好,我還分不出好賴?都是你舅舅,現在賺到點錢就嘚瑟,不瞞你說,我都擔心他在鵬城會找別的女人?!?br/>
原來,這才是李鳳梅擔心的。
一個男人發展的太快,女人就擔心脫離了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