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7章506罷官閑住
南贛,其實就是贛、粵、閩、湘四省交界地區,崇山峻嶺,屬于五嶺地區,這是一條東北西南走向的山脈,橫亙在湖南、兩廣、江西之間。
明朝初年,這一地區地廣人稀,瘴氣彌漫,并不適合人群居住。
但是到了明朝中期,情況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明朝中期以后,土地兼并十分嚴重,很多老百姓喪失了土地,這導致老百姓依靠高利貸或者遷徙他地生活,遇到歉收的年份時,老百姓成為流民,有時上萬人一起拖家帶口遷徙。
南贛地區土地較多,人口較少,四省的流民逐步遷徙到南贛地區生活,改變了明朝初年地廣人稀的情況,他們為了躲避徭役聚集在此地,成為開發南贛地區的主力。
這些遷徙到此地的流民白天下山種地,晚上則上山為盜賊,加上早期已經住在南贛的少數民族土著,地方治安環境相當混亂,政府在這一區域疲于應付,但是收效甚微。
老百姓逃避賦稅,使得稅收大減,聚集于此地的流民成為當地盜賊,時不時發生動亂。
從弘治年間開始,為了剿滅南贛地區的流民作亂,明廷不僅調動周邊衛所,還請了廣西狼兵參戰,但面對四省邊界的流民遙相呼應,互相援助,也沒有能夠剿滅盜賊。
在這里,動亂的種子猶豫野草般,烈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為此,明孝宗專門設置了南贛巡撫這一職務,負責剿滅當地盜賊,控制流民,恢復地方秩序,改變地方盜賊風氣。
明朝自從設立南贛以來,一直安排巡撫大員坐鎮,穩定地方,最出名的應該是王陽明任職南贛巡撫時期,他剿撫并用,打擊作惡的首犯。
王陽明為了約束南贛地區的民眾,搞了一套“相約制度”,約束民眾的行為。
設置“約”以及“約長”等職務,定期聚會,共同處理地方問題,并且建立社學、書院教化當地百姓,推動了南贛地區的發展。
王陽明的這一套做法為后來者做出了模板,南贛地區的形勢逐步改變,安定下來。
南贛巡撫設立之初,以“贛州為治所,兼理南安、贛州、建昌三府,及廣東之潮、惠、南雄,福建之汀州,湖廣之郴州等處捕盜事宜”。
此后該職轄區不斷盈縮變化,但大致還以贛州府、南安府為中心,其余轄區則以“兼轄”管理。
嘉靖三十五年時,福建汀、漳二府被劃入南贛巡撫治下,不過同屬南贛和福建雙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