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情難卻,聞櫻硬著頭皮給報亭大姐搬出來的一百多本《星火》簽名。
報亭大姐厲害了,捉住了落單的聞櫻,強迫聞櫻搞了個小型簽名會,聞櫻只能安慰自己,這是搞基層市場調研必須付出的代價!
殊不知報亭大姐是很惋惜的,只恨這些天報紙上吵吵吵,把《少年偶像》吵得賣到快脫銷,報亭也沒多少存貨,否則大姐不僅能按住聞櫻給一百多本《星火》簽名,還能按住她多簽一百多本《少年偶像》呢。
簽完一百多本雜志需要花點時間,聞櫻活都干了,基層市場調研當然要繼續,趁著簽名的間隙問《星火》銷售情況,大姐樂了:
“那還用說啊,賣的好著呢,預訂的人特別多,大部分都是學生,征文比賽有20萬獎金嘛!”
報紙上整天吵吵吵,質疑這20萬獎金對不對,報亭大姐顯然站在主辦方這一方。
那些人真奇怪。
又不讓他們自己掏錢,有人辦了個比賽設置了高額獎金,他們不參加就當沒看見嘛,罵星火杯干啥?
大姐今天遇到了正主,難免要抒發下自己的見解:
“你們搞這個比賽肯定是惹人嫌了嘛,這幾年亂七八糟的征文比賽我見多了,十個有八個是騙年輕娃兒的,年輕娃兒們在雜志上看到征文比賽廣告,帶著很大期望把自己的作品寄過去參賽,過一陣主辦方就來了回信,說啥子恭喜你進入了復賽,要寄多少錢給主辦方才能領獎,呸,我看征文比賽的風氣就是被這些瓜娃子給帶壞的才對!”
聞櫻沖著大姐豎起大拇指,“您看得挺透呢?!?br/>
大姐驕傲挺胸。
那可不!
那些掛羊頭賣狗肉的征文比賽就是騙錢的,要參賽選手寄過去的錢不多,可能就幾十百來塊,但架不住上當的人多呀。
一個選手騙百來塊,一千個選手就能騙十幾萬,要是能有2000個以上的選手被騙,搞一場征文比賽能營收幾十萬呢!
成本么,就是在雜志內頁刊登一則廣告,再批量印刷獎狀寄給所謂闖入復賽的選手,比起收益,成本基本是忽略不計的。
大姐說的這種模式,才是真正搞臭了征文比賽。
天驕·星火杯就不同了,迄今為止,星火杯都是在往外撒錢而不是想從參賽選手身上捋羊毛,如果國內的文學愛好者們被星火杯養叼了胃口,以后再叫文學愛好者們參加要自己花錢的征文比賽……傻韭菜們就沒那么好割啦。
所以報亭大姐說的沒錯,星火杯征文比賽的確是觸犯了一些人的利益。
當然,報亭大姐還沒說完,星火杯引來這么多反對聲潮,可不僅是觸犯了騙錢比賽的利益,是主辦這次比賽的《星火》雜志太過高調強勢,讓一些同行害怕了。
誰有發行量,誰有知名度,誰就有影響力,就有話語權。
一屆征文比賽,只能提高《星火》的知名度。
如果《星火》每年都搞呢?
那《星火》就是第二個《萌芽》雜志!
《萌芽》有一本就夠了,和普通校園青春雜志定位不同,同行們倒也接受了——不接受也沒辦法,新概念作文大賽最初能讓士多所高校給出保送名額,別的雜志組織不起這樣的比賽,連嫉妒都是無力的。
《星火》橫空出世,選擇和影視公司合作,用錢打開知名度,這就有點犯規了。
一個后起之秀,想靠砸錢當上行業領頭羊,同行們自然不接受。
當然,這些話就不必對報亭大姐講了。
更重要是聞櫻已經簽完了大姐準備好的所有雜志和書,得趕緊跑路了。
她怕自己繼續滯留會從逆流的魚變斷鰭的魚,報亭大姐見她好說話,指不定會把附近所有報亭的《星火》調來讓她簽名!
就這樣,聞櫻離開報亭時魚鰭,哦不,手腕都在發抖。
大姐看著一堆雜志,笑到眼睛瞇起,先給熟客們打電話,說《星火》到貨了讓她們趕緊來拿。
“有逆流的魚簽名哦!”
“假的?放屁,我又不是瞎眼龍,還能認錯人??!”
“怎么搞到的?商業機密!”
翡翠珠文學 > 重生之不負韶華最新章節手機閱讀 > 653:觸動了誰的利益?(1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