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慨一番之后,李慕收拾心情,思考著接下來要做的事情。
于公于私,大周律中,以銀代罪這條,都要廢除。
于公,廢止此條,是伸張公道正義。
于私,如果李慕以后好不容易抓到衙門的人,都能隨便扔幾張銀票,就能大搖大擺的從衙門走出去,百姓對于他,對于衙門,如何信服?
不能使百姓信服,自然也不可能從他們身上獲得念力。
然而,十多年來,不知道有多少有識官員想要廢止此法,都以失敗告終,他又要怎么做,才能不重蹈他們的覆轍?
李慕在衙房中思考,張春背著手,從外面走進來,問道:“聽說你去刑部大鬧了一場?”
李慕道:“怎么能叫大鬧呢,我只是配合他們,做些調查,調查完了就回來了。”
張春無所謂道:“只要你別把麻煩帶到衙門,外面你愛怎么鬧,就怎么鬧……”
李慕勸他道:“有時候,鬧一鬧是有好處的,張大人你難道不想要大宅子?”
張春臉上浮現出一絲羨慕之色,隨后就斷然道:“本官不想,那么大的宅子,打掃起來得多麻煩……”
李慕道:“打掃之事,有下人去做,陛下都賞你宅子了,肯定也會賞一些丫鬟下人,張大人你想想,你每天下了衙,回到家里,舒舒服服的往椅子上一坐,就有漂亮丫鬟給你捶背捏肩,端茶倒水……”
“別說了!”
張春臉上露出堅決之色,說道:“你就說破天,本官也不會陪著你胡鬧,本官對五進的宅子,對美貌丫鬟不感興趣!”
大步走到門外,臉上堅決之色才消失,換上了一臉羨慕。
他正要離開,一抬頭,看到幾道人影從外面走進來。
走在最前面的,就是他見過的那位,內衛八大統領之一的梅大人。
他身后跟著幾人,懷里抱著一對東西,張春面色一喜,莫非是陛下賞過李慕之后,終于想起了自己?